高管减持股票后可以再增持。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了,如果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,只要履行好信息披露业务就可以了,其他没有太多的限制,增持、减持只要合规就行。
证监会发布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沪深交易所发布的相关细则》,规定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,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%,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%,合计不得超过3%,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。上市公司大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,适用该规定,但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除外。